爱情陷阱致使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25-04-18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48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某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朱某某的经济损失。宣判后,刘某某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2024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在微信上添加被害人朱某某为好友。刘某某借由网络照片,伪装成离异带孩的女性与朱某某网络聊天,骗取朱某某的信任,后二人发展为“恋爱关系”。期间,刘某某多次虚构“生病治疗急需费用”“独自抚养小孩经济困难”“亲属家中办红白事需资金周转”等理由,向朱某某索要钱款,骗取2.7万余元并挥霍一空。

  朱某某察觉被骗遂报案,公安人员与刘某某的妻子联系,经刘某某妻子通知,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刘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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