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失信行为治理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马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939

    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马村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失信行为,持续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府采购信用环境建设。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统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运用大数据分析对采购项目执行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核查和动态监管,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中标结果、采购合同、更正事项、投诉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从源头减少政府采购活动参与主体失信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引导政府采购活动参与主体将诚信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门槛。一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采购代理机构在被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期间,不得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三是专家申请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有法律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通过各种手段推动惩戒措施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

    三是依法查处违法失信行为。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行为,严格实施监督检查等,充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四是加强信用公开共享。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制度,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公示平台,统一公示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让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提高供应商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