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焦作市山阳区通报3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04  来源:今报焦作  浏览次数:322

        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区广大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人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居民孙某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典型案例

        4月7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群众举报,山阳区建设路与东苑路丁字口附近百纳艺术学校违反《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第13号通告》要求,从4月4日起擅自组织30余名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经调查,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孙某强,明知疫情期间暂停线下教学和培训活动的情况下,依然组织多人聚集进行培训活动,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以孙某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二、居民邢某外出未报备、隐瞒个人行程的典型案例

        邢某,光亚街道办事处东城社区居民,据调查,邢某4月6日外出离开焦作及7日返回焦作期间,违反《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第3号通告》要求,未提前三天在“焦我办”APP报备以及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邢某明知其外出离焦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郑州、上海、杭州),但在防疫工作人员上门询问其外出轨迹时,没有第一时间如实提供本人上海行程信息。邢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报备政策,不如实提供个人行程信息,造成社会面疫情传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以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对邢某进行警告处罚。对邢某在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核酸检测、服用中药等费用,全部由其个人承担。

        三、居民冯某拒不执行疫情管控规定的典型案例

        冯某,中星办事处冯河村居民。经调查,4月10日冯某从中高风险所在城市漯河返焦时,违反《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第1号通告》要求,未按规定报备本人有漯河活动史,且拒不执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多次出入辖区公共场所。4月14日,冯某接到漯河市疾控中心的流调电话后才向所在社区上报,造成我区多名次密接人员被集中隔离,严重影响辖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以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对冯某进行罚款处罚。对冯某在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核酸检测、服用中药等费用,全部由其个人承担。

        山阳“零”疫情,家人“零”风险,是我们的共同期盼。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辖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坚定信心、同心同向。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山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